
事情源于我在5月20日收到《中国经营报》的350元稿费,当时就感叹:尽管给N家媒体发过照片、接受过采访,但是却几乎从来没有收到过稿费。我也一直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因为我还真不缺这几百块钱。后来《南都周刊》联系我,问我是哪一期没有给我稿费,他们会调查核实然后补发。我很感动,但是因为时间很久了,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了,于是便上网搜索。
不搜不知道,一搜就搜到了黄健翔主办的电子杂志《最体育》第二期的封面:

这张照片是我在2007年6月3日于上海天马赛车场拍摄(当时的日志链接)。我努力回忆半年也没有想起我曾经授权过任何媒体使用这张照片。于是,我在5月21日凌晨发了一条微博:
黄健翔的《最体育》从网上抓了图片就用啊,这张照片的版权人是我,@最体育 ,你们凭什么拿来做封面?
然后,我又于5月21日中午发了一条微博提出解决方案:
@最体育 :关于你刊未经授权使用版权图片的问题,我希望:你们以书面形式道歉并提出使用申请授权,同时我向你们索赔人民币5元,请以中国邮政汇款的方式支付。我的联系方式请参考我的微博个人简介。尊重他人,从你做起。
《最体育》也于5月21日中午发表微博进行道歉:
去年7月《最体育》第二期采访韩寒 ,韩友情提供了两张本人照片,但当值美编出于构图原因没有选用,而是在网上搜取了一张韩寒图片用于封面。该图片现已经有关渠道证明为@马日拉 先生作品。在此因杂志初创阶段管理混乱导致的侵权行为特向@马日拉 致歉,我们将按杂志规范补发稿费。《最体育》将以此为鉴。
很快,我便将我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等等信息发到《最体育》邮箱以及编辑邮箱,一切都在5月21日当天就处理完毕。
结果,直到5月31日,也就是十天后,我还没有从《最体育》杂志得到任何回音。于是我在5月31日晚又发一条微博:
转眼十天过去了,@最体育 承诺的因为未经允许使用我拍的照片用作封面而向我进行书面道歉以及赔偿五元人民币一事完全没有任何进展。有鉴于此,决定将索赔金额提高到5000元,并且保留向法院起诉的权力。尊重别人,从你做起。
《最体育》方面当天没有做出任何回应,我又于6月1日下午发了一条微博:
请 @黄健翔 @最体育 在没有得到我的照片授权之前立即从网上撤下《最体育》第二期的所有下载。@黄健翔 ,你刊因为未经授权,就将别人拍摄的照片用作封面,且事后不闻不问,以为一条微博道歉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我提出的书面道歉及象征性5元人民币赔偿均未得到你们回应,究竟是你的人品问题还是人品问题?
此时,以黄健翔为首的《最体育》团伙终于在微博上做出回应:
关于图片侵权问题,本来我第一时间就想出面,但是总编辑@颜晓华 和编辑部觉得此事是他们直接责任,很快就由他们出面道歉并承诺支付稿费.当时@马日拉 提出的要求是5元赔偿和公开道歉,而杂志支付的是1000元,其它要求都已经满足.只是等待他的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邮寄拖了几天.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奇怪,我于发现你们侵权的当天(也就是5月21日)就把我所有联系信息都发送到了你们指定的邮箱,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只是等待他的真实姓名和通讯地址以便邮寄拖了几天”,以此作为借口根本不能让人信服。另外,你们的总编辑从来没有以任何形式跟我商量过稿费金额一事。况且,我还没有同意你们使用我拍的照片,凭什么就给我寄稿费呢?你以为你们是强拆队吗?说要征用就征用,说一平方多少钱就多少钱,完全不管别人同意不同意?另外,5元赔偿款和稿费是一回事吗?
于是我又写了一条微博:
我现在抱着我的小小自尊在电脑前敲下这段文字:希望名人们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次最体育的侵权事件,我希望赔偿款是5000元,书面道歉,至于稿费,这是应该付的。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我也不再在微博上继续说了,本来没有什么过节,也是间接朋友,只为捍卫一点尊严而已。
整个事件就是这么一回事。作为黄健翔,理应第一时间出来道歉,或者你们的编辑也应该在获得我的联系方式之后第一时间进行道歉,至于我索赔的5元只是象征性的对你们进行“惩罚”而已。在你们面前,我就是弱势群体,我连基本的利益都不争了,我需要的只是一份尊重而已。然而十二天过去了,我希望得到的尊重和道歉依然不见踪影,我想,就算你是黄健翔,你也没有权力恣意地不尊重别人吧。就算你是黄健翔,你也应该有起码的版权意识吧。就算你是黄健翔,你也不应该找一个莫须有的借口来颠倒事实吧。

哈哈,做为青少年我围观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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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屁民啥都玩不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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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 LotusH 永远支持马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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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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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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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那个什么黄鳝的围脖=。=还列三重罪呢~
我客观看到的事实也有如下三条:
一,最体育侵权了;
二,马日拉维权了;
三,最体育没有做出该有的姿态诚恳道歉并赔偿
(光说不做如果也算那我服了)。
当然你也可以说,对不起,我娘黄健翔他不知道这件事,这些都是临时工干的。
或者,最体育等同于某四娘,侵权算个屁,我大牌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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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支持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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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马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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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看戏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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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地上来支持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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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理由很简单,你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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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你,中国人的维权意识还不够,或者有些人有意识却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没办法,谁叫我们是弱势群体。所以,你一定要坚持维权~~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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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好的帖子,评论这么少,顿觉遍野[文明用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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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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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是个大忙人,陆幽那案子庭审都不出席的,这是还能出面?你太不把黄健翔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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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支持,你是对的,很少有人能这样站出来,一般人都觉得小事就算了,你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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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不知道黄的什么最体育,结果现在让你这么一维权,我才知道。
这帮孙子是不是在炒作?流氓手段啊,以欺骗为诱饵,以拖延为战术,来来回回的,人家广告费都不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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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整死Y。再提高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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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维权,支持马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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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就是需要口水来润滑人气,口水一多说不定哪天就被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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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都说过你是个 装B大仙 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确定了 YOU就是你母个装B大仙 装得个怪像!有种别删爷爷的留言 你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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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你拉黑的人 回复:
六月 20th, 2010 1:02 下午
@小李星哥, 这家伙确实装逼。非常恶心这个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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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 回复:
七月 25th, 2010 7:09 下午
@小李星哥, 你个[文明用语] 删了你留言你还有点脸面 不删你不觉得你丫脸都没了吗? 马哥不好骂的话 我可以帮着骂 你个二比 当然 他也懒得理你这种[文明用语] 但是要骂我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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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风的小鸟 回复:
一月 7th, 2011 10:49 下午
@小李星哥, 我只想告诉你,你真的很二B,半年过去了,马哥竟没删你的留言,我真为你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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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 开口闭口就是b 充分证明你是[文明用语]b里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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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好多B,天生长的还是后期长的呀?脑残到极品了,标准的身残志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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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le 回复:
六月 2nd, 2010 5:57 下午
@小眼目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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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哥,我们相信你,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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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师北宸, Stuart Hu. Stuart Hu said: RT 还以为是黄健翔习惯于性侵犯或被性侵犯了……囧 @Beichen: 黄健翔习惯性侵权 http://is.gd/czgfd [...]
丫的,又搞版权事件··
告诉TA在中国没有版权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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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是黄健翔,也不能跟郭敬明一样整那种不咋地的事。郭敬明是你能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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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事关正义,人人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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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只要牵涉了韩寒,都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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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离开央视,也不能都是央视的问题吧?事从两来,莫怪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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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日拉这种讲诚信的老实人受欺负没人管,唐骏这种做假的贪得鼠辈却扬名又露脸……,社会风气大大地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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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黄健翔那张B脸就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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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很搞笑
个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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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张照片是你们的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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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郎JS一样,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是自屎不臭,严于律人,宽于待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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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健翔这种人,其实在中国多的是,欠敲,一定要追究到底,不然他不知道他是他娘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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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告了黄健翔,韩寒会不会告你呢?
恕我无知,不了解版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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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真较真儿,不过我喜欢。
人们总是用一种很诡异的中国式思维去惯性推测某些事情发生以后该如何处理,其实借用别人的作品先征求意见,这是最起码的尊重和礼貌,可是因为做这事的人很牛逼(或者是自以为自己很牛逼),就想当然以为被借用的人一定会激动觉得别人用自己的作品是件很荣幸的事情,谁知道就在你这里踢到铁板了。该。
谁比谁高啊?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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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错,起码一开始有回音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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